教代会实施方案陈场三小教代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工三者利益关系,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是学校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同责任
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规定的职权;校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教代会职权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校长及学校行政干部要定期向教代会做述职报告,实第1页共6页行校务公开
教代会对学校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平时的监督进行评议
可以根据评议的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第七条教代会根据自身职权范围,针对学校和教职工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
教代会对某些议题的审议研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