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筹措方案XX市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发"2012"33号)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2"41号)要求,结合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支持全市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的资金,由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使用计划,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资金整合指导组(以下简称资金整合指导组)会同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美好办)负责实施计划
第三条市财政自2013年起安排市级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6000万元,连续5年,并逐年增加,重点支持美好乡村规划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美好乡村包括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计划建设的中心村、自然村和重点线路
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美好乡村的规划编制、支持实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治、兴业富民和管理创新等“五大工程”,以及美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奖励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激励,强化约束,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根据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意见,资金整合指导组会同市美好办于每年2月份发布立项指南,确定当年支持重点,明确各类别资金控制规模、支持主体及条件
第八条市本级专项资金的使用通过项目补助和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
专项资金的70%用于经市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中心村建设补助,30%用于美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奖励
第九条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一部分按中心村数量,直接分配到县(区),县(区)统筹安排全部用于中心村的建设;第1页共7页另一部分由项目主体向县(区)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