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根据《xx省卫生计生委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x卫办发〔xx〕310号)文件精神和XX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为了更好地为我市参合农民服务,确保新农合在我市健康、平稳运行,特制定以下方案:一、筹资标准:农民每人自筹xxx元,中央、省、市财政每人补助xxx元,共计xxx元
二、补偿模式:基本补偿模式
住院统筹补偿单病种定额补偿门诊统筹补偿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期间),每季度最高补偿xxx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每季度最高补偿xxxx元
4、一般诊疗费补偿
参合农民在XX县区人民医院、XX县区中医院发生的门(急)诊诊查费,新农合基金支付为6元/人次/疗程;参合农民在定点镇(中心)卫生院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新农合基金支付确定为10元/人次/疗程,全部纳入补偿范围;在定点村卫生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确定为5元/人次/疗程,其中新农合将4
5元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负担0
在同一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中,只享受一次门诊补偿
如已经报销了特殊慢病(比例)补偿,不同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二)住院补偿在市内镇卫生院住院自付100元,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85%;在市内定点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住院自付xxx元服务项目类院际会诊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和费用清单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3、就诊交通费、救护车费
第1页共4页4、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电炉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特需生活服务费
5、陪住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6、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以外的体检项目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