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公司工作循环分析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循环分析,控制工作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范》(Q/SY1239-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工作循环分析:是以操作主管和员工合作的方式对已经制定的操作程序和员工实际操作行为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种方法
(一)协调员:负责制定工作循环分析计划并组织实施的人员,一般由基层单位主管生产、技术、设备的负责人担任
(二)操作主管:负责执行工作循环分析计划的人员,一般是基层单位班组长、队长或站长
(三)关键作业:可能对有关的个人或组织带来重大危害和影响的生产操作、检维修作业等活动,或者与关键设备有关联的活动
辽河油田公司关键作业是指装置开停车、加热炉启停炉、注汽锅炉启停炉、启停抽油机、碰泵、起下作业、放喷求产、工业动火、吊装作业、临时用电、管线打开、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
(四)关键设备:一旦停止运转或运转失效,可能会引起异常或事故,或造成人员伤害、环境污染,或伤害员工健康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按要求执行工作循环分析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工作循环分析培训,参加工作循环分析活动,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所有的与关键作业有关的操作程序每年至少分析一次,每个员工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工作循环分析,工作循环分析流程参见附录A
第九条实施工作循环分析之前,应对现场操作安全要求和区域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验证,准备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章实施工作循环分析第一节准备阶段第十条协调员应制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