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基地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巩固我镇绿色建设成果,根据县绿化委员会《关于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实施意见》及县林业工作的会议精神,我镇紧紧围绕“大绿化大治理大提升”主题,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工作,为切实搞好这项活工作,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精神,紧紧围绕绿色XX县区建设,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强化公民尽责意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实现全民义务植树步入种植基地化、运作规范化、管护法制化
二、工作原则1
坚持统一规划、自主建设的原则
各村、各单位义务者之书基地化建设由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提供苗木,各村、各单位自主建设
坚持一定五年责任不变原则
义务植树基地划定后,各村、各单位的责任区一定五年不变,2012年至2016年建设期内,镇政府不再下达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由相应单位负责绿化和日常管护等工作
坚持规范管理,明晰产权的原则
义务植树基地明晰栽植、抚育和管护责任及产权,按项目化管理运作,并自行承担栽植、抚育和管护责任,建成后原则上树木所有权归原林地经营者所有
三、工作责任和任务全镇各村、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要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奖惩机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同时认真做好义务植树基地地点规划选址工作,并科学合理地制订今后五年义务植树活动方案
义务植树基地化建设具体安排如下:1、镇政府及驻镇各单位植树基地为蛇山,东起东坡村村委第1页共2页会后西至镇种子站,面积180余亩,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召集,驻镇各单位积极参与,在划定的责任区内完成绿化任务,镇政府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2、村级义务植树基地10个,绿化面积500亩,每村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