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建筑业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dd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解决欠薪行动”,实现打造无欠薪城市目标,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推进全市各类用工主体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
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要明确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化“解决欠薪行动”,在2007年底基本实现如下工作目标:本XX县区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都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XX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月支付工资(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下同)
坚决纠正当前我市企业工资发放方面存在的不按月结算职第1页共3页工工资、预发生活费;不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拖欠、克扣工资;职工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不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等四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一)重源头,加强基础管理,形成欠薪隐患预防机制1
规范劳动力招用工制度
充分发挥市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