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3页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制度研究(1)杨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传时间:2006-6-2关键词:破产管理人/注意义务/忠实义务/专家过失/利益平衡内容提要:破产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分支,其立法与司法实践体现了社会公共政策的需求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担任要职,是各方利益冲突的焦点,其所承担的民事义务与责任是对破产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
建构公平合理的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制度,对于实现破产债权,保持各方利益平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文章以过错归责原则为先导,通过民事义务控制手段细化破产管理人承担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综合考量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与破产管理人职业阶层的生存空间因素,确立破产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及其相应的限制措施,意在对我国的破产法修改和侵权法理论的发展有所裨益
序现代社会鼓励企业和当事人以健全的姿态进行经济交往
然而,破产制度促使经济关系人对资产进行重组,充分优化资源的配置,以期实现脱胎换骨的作用,亦同时将关系人因经营失败所造成的损害抑制在有限的范围内
因此,破产制度对维持社会经济生活的健全性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传统法律的眼光看来,破产是一种对债务人全部财产概括的清偿执行程序
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是整个破产程序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这是一项涉及各方利益冲突的艰巨任务,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完成,即破产管理人
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顺利地进行,与破产管理人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整个破产程序甚至被视为是以破产管理人为中心而推进的,破产管理人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i]可是,破产管理人须为自己的过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首先是源于朴素的法学观念:享有权利,就必须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
破产管理人因受信托而行使各种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权利,并获得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