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公示制度一、公示制度(一)公示对象为已经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党员
(二)公示内容包括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以及现实表现等
对预备党员不再公示其基本情况
(三)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采取通报和张榜公布的方式,有条件的可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公示除在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地区进行外,必要时也可扩大到其居住地和原工作单位进行
(四)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党支部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
未经调查核实,不得进入相关发展程序
(五)公示情况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
未经公示,不得继续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一)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增加党性观念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1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计生改革和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支部中心组由党支部委员、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党支部书记为中心组组长
(三)党支部中心组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安排在双周三下午进行
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四)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是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党建知识;现代科技和管理科学知识;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1页共7页(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可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学习音像材料相结合等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六)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组长请假,事后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