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接待日实施方案“员工接待日”实施方案为规范员工关系管理,加强酒店内部信息的沟通与传达,营造融洽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人力资源部拟建立“员工接待日”,以响应职能部门为一、二线服务的文化理念
同时也为建立酒店上下沟通通道,规范员工抱怨和投诉流程,缓解员工心理压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15:30——16:30二、接待地点员工餐厅三、适用范围酒店全体员工四、接待原则酒店鼓励员工进行实名抱怨或投诉,员工须对所投诉事件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肆意捏造和夸大事实,如经核实,发现员工所述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将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五、抱怨范围1、对工作环境、住宿及就餐环境有所不满;2、认为自己所在的部门或岗位不能发挥自己技术特长;3、对所在部门给予的纪律处罚或奖励不满;4、故意挑拨员工之间关系,对同事恶意谩骂、陷害、制造事端的行为;5、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6、出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7、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8、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定的行为
六、投诉方式1、面谈
由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接待并根据员工所述事实填写《投诉记录表》,员工需在《投诉登记表》上签字,再由第1页共3页人力资源部进行调解
2、书面投诉
员工需写明投诉事由,署名,将投诉信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调解
七、处理流程1、员工可在人力资源部受理投诉时间内采取书面或面谈的方式进行投诉,并在《投诉登记表》上确认签字;2、受理投诉人员对所投诉的事件进行引导或调解,可以当场解决的应当时进行反馈;当时不能解决或需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进行有效沟通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3、投诉处理结束后征求员工的意见,对处理结果满意的此次投诉即告终,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投诉登记表》中处理结果部分,并由员工签字;4、员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由人力资源部继续进行调解沟通,直至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