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秦州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为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在全区形成“率先发展,争创一流,建设首善之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区科级以下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强和完善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抽(借)调、离职进修、退职退休、请(销)假、考核培训、职称评审、工资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一、依法规范干部管理,正确履行组织、人社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
(一)依法规范干部管理工作
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实施,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参照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实施公务员法后组织部门管理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57号)和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人事局、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委组织部管理公务员有关事宜的通知》([2008]40号)文件精神,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区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团组织、区委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管理
区政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包括下属)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管理
(二)正确履行组织、人社工作职能
组织、人社部门是区委、区政府综合管理干部的主要工作部门,其工作职能的充分发挥对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组织、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