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永政通〔2010〕2号永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丰镇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民村,三甲村,镇直相关各站、所、办,永丰镇新民集贸市场管理协会:根据镇党委、政府2010年2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丰镇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0年二月五日宁洱文集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小集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集贸市场内外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第三条宁洱文集农贸市场成立相关协会并由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市场的经营和管理。第二章集贸市场秩序管理第四条在市场内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时缴纳摊位费,不得漏交、拒交、欠交。严禁倒卖摊位,从中牟取暴利,一经查获,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强行收回该摊位使用权。摆临时摊位的经营户,须先到集贸市场管理协会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按指定地点摆放;买月摊位的经营户须在即将满期的最后两场内到集贸市场管理协会办公室办理下月的摊位手续,逾期者集贸市场管理协会有权另行处理。第五条严禁无证经营,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坚持买卖公平,不准欺行霸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抬价骗买强卖、欺诈销售等经营行为,经营者做到文明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第六条门市经营户应在店内经营,不得超出指定范围经营,不得随意支设雨蓬,所经营商品不得超出主体建筑物,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或其他临时设施。第七条严把商品进货渠道,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第3页共16页第2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6页第八条各商业店铺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抓好“防火”、“防盗”、“防骗”等三防管理。第九条鲜肉、水果蔬菜、粮食、牲畜市场严格按照挂牌指定区域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此类经营活动。第十条取缔所有流动摊点,严禁在公路沿线摆摊设点或用三轮车、人力车在公路上和街上游动经营水果、蔬菜等。第三章集贸市场内外公共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安全。集镇居民对任何损坏集镇公共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并举报,确保公共设施安全。第十二条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对任何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第四章集贸市场内外下水道管理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垃圾倒在下水道中。第十四条禁止在下水道倾倒垃圾,或故意填塞下水道,各单位和住户对门前的下水道卫生设施负主要责任。第4页共16页第3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6页第五章集贸市场内外各单位和住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制管理第十五条凡集贸市场内外居住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属于门前“三包”责任人。第十六条门前“三包”责任区的范围包括责任人门前及院墙四周到人行道边缘区域。第十七条“门前三包”的内容和要求。(1)包卫生。1.坚持每天清扫,保持责任区内整洁干净。2.任何单位或个人,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有偿服务。严格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并按规定缴纳代运费,违者,经教育后依据小集镇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50--200元处罚,并限期清除,逾期者重罚。3.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街道上乱扔垃圾和堆放杂物。市场内垃圾在第二天6:30以前清扫完毕,并随时确保市场内外卫生整洁。(2)包秩序。即负责责任区无乱摆摊设点、无乱停车辆、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挖乱占、无乱贴乱画、无乱涂乱挂、无高声鸣放音乐、无燃放鞭炮等现象,保持镇容整洁美观,秩序井然。否则依据小集镇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50——200元。第5页共16页第4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