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河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河政字[2011]号河东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乡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委会、驻乡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乡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我乡制定了《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现将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八日河东乡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河东乡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对突发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和及时控制事态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我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凉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凉州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3分级标准本预案所称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餐饮服务环节发生符合《凉州区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情形的下,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的重大事故
(一)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对全乡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二)Ⅱ级食品安全事故:第1页共6页1、对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造成危害的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三)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一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四)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死亡的事故
4工作原则(1)尊重生命,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2)科学决策,行动快捷
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依法规范救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