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项目合作资金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本方案是根据本机构对目标企业的微观经济数据分析结果,参考世界先进的项目合作资金管理理论,立足国内的企业特殊性,针对市场情况,并结合目标企业项目的自身情况而编制的
由于时间、地点、市场规律、政策和其他因素影响,本方案着重于企业项目合作资金、项目运营管理理论的建立,实施操作需要根据变化因素做出对应调整
第一章资金使用一、适用范围为规范和加强本项目合作资金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方针政策、相关经济法规、公司制度,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的资金收支活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三、项目合作资金使用及还本付息计划(一)合作资金使用计划此次采取对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10000万元,项目合作期三年,合作期间,本溪市宏发矿业有限公司每年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4
4%向出资方支付红利回报,红利回报自资金到位之日起计算,至第12个月时给付第一年利息,以此类推,每年付息,到期还本
项目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资金使用计划单位:万元序号类别内容金额说明1固定资产矿山设备10004---5台挖掘机,矿山建筑物2固定资产矿山林地补偿10003固定资产矿山剥岩1000预计工程量40万方4流动资产库存矿石、铁粉2000生产储备5流动资产铁粉1000库存6流动资产备品备件500生产储备7流动资产扩采准备金3500预计2017年2--4季度使用合计10000第一笔资金投入:在资金到位起实施,约2个月时间实施完毕
投资金额约3000万元,其中:1用于购买采矿设备(挖掘机等)及修建矿山作业使用的临时建筑物,金额约1000万元;2用于矿山林地补偿1000万元;3用于矿山剥岩项目,约1000万元
第二笔资金投入:在资金到位起实施,约3个月时间实施完毕
投资金额约3500万元,其中:1生产用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