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3经济适用房发展与重庆经济适用房市场研究3
1经济适用房的特征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扶持并调控价格,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微利政策性住房,它是顺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使房地产市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住宅成为居民消费热点的重要政策构思而形成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带有商品性质的住房
它除了直接显示其“经济”、“适用”能满足现实家庭生活的基本需要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4个特征:(1)对象明确经济适用房是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为配售对象,不包括高、中高或最低收入家庭
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对象必须对其收入和居住情况经过审核
(2)价格受控经济适用房作为微利住房其价格不由开发商随行就市自行确定,而必须受住宅建设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准控制,实行微利销售、防止土地或工程的转手加价,确保中低收入的购房家庭得到实惠
(3)政府扶持政府扶持经济适用房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建设费、绿色新型墙体材料保证全实行承诺制、产权登记、勘测收费优惠及其它税费的优惠,同时在建设资金及个人购房的贷款方面也有相应支持
这些可以适当降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
(4)市场运作经济适用房实行社会化供应,最终还是以配售方式进行销售
中低收入家庭在掏钱购房时不仅有了完整的房地产权,也有了自己的选择权
因此,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规模大小取决于配售量,配售是建设的前提,建设是配售的条件
政府的指导性安排,开发商的具体规划实施,一切要以中低收入家庭最终购买为依据
2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1991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国发[199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