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依法清权确权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依法清权确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围绕落实XX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分解细化行政权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推动建立法治、责任、廉洁、高效政府。(二)基本原则:1、权力法授原则。即每项行政职权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主体单一原则。即对某项行政职权的行使存在部门职权分类不清、权力归属不明、职能交叉等问题,本着“以最高级别为准,以最新颁布为准,以主体明确为准”的思路,严格依法明确行使主体,一项行政职权只能是一个行使主体。3、全面公开原则。所有行政职权通过清理后,都应予以公开。4、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利的实现。二、清权确权的范围、对象和内容(一)范围市政府及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二)对象1、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第1页共4页2、市政府所属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及副职;3、市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科长。(三)内容1、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管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等;2、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决策权;3、其它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三、方法步骤整个清权确权工作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清理权力。要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对所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第二步。确定权力。通过清理,首先,明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行政职权;其次,明确市政府所属各部门的行政首长的职权;再次,明确各部门行政副职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职权。在此基础上,将行政权力进行归类,明确市政府本级和市直各单位的行政职权各有多少项,全部编入行政职权目录,逐项明确行使依据和责任主体,列出全市行政权力清单。第三步。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市直有关单位必须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和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在每个环节规定“谁来办”、“怎么办”、“在什么时间内办结”。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和项目注明职权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流程图应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注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上述内容发生变更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修订职权的目录和流程图。第四步。审核公示。政府法制和机构编制部门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清理后的权力逐项、逐条审核,逐项登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布。重点是公布涉及人、财、物、事管理等重要权力部位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保密的,均须予以第2页共4页公开;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暂时不公开的,应准予备案;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保密的,不得予以公开。三、组织领导及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清权确权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松成同志牵头,市政府副巡视员易树生同志协助,蒋玉清、蔡自新、蒋明良、何书彪、张帆等同志负责。同时,建立依法清权确权工作联席会议,易树生、蒋玉清同志为召集人,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人事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负责清权确权工作的协调综合。市直有清权确权任务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明确责任领导,组织班子专抓,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与市清权确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保持联络。(二)明确责任单位。市长、副市长,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行政首长的职权清理确认,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法制办、市编办协助配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