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资助实施方案椿树中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组长:胡绪年(校长)副组长:孙传清邬敦荣李敦敬成员:周兵吉国中余子龙王志林张先文董自林李乃年赵其武陈久智殷勇陈艳(学生)二、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建档立卡户2、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3、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4、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5、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第1页共3页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中学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四、工作程序1、宣传发动
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
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
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由班委会确定受助名单,学校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3天)
4、调查核实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
5、填写申请表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3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
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由受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