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指标”监管实施方案×××××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实施方案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实施“十大指标”宏观监管和考核评价的通知》(豫卫医[2011]19号)要求,结合2011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经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医院“十大指标”动态监管为抓手,细化“十大指标”目标责任管理,切实转变管理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巩固和发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带动医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性地发展,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管理院内成立“十大指标”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制订“十大指标”实施方案,负责“十大指标”监管阶段性工作检查、考评和指导工作,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十大指标”监管运行情况,并向全院通报,确保“十大指标”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十大指标”监管目标-13、平均住院日≤12天;4、病床周转次数≥25次/年;5、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ct、mri、彩超等)≥70%(健康体检除外);6、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数量达到70%以上
(七)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指标: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2、完成突发事件医疗救治等政府性指令任务达到100%;第1页共3页3、建立规范的picu和ricu
(八)医院经济管理及患者医疗费用控制指标:1、医院经济运行情况良好;2、物价及医院收入分配管理,科学、合理、合规,无乱收费、分解收费;3、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同级别医院平均水平
(九)临床科研及科技创新指标:1、每年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不少于5项;2、发表省级以上论文每100张床位不少于3篇;3、科研立项或成果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