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井(福来井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编制人:王开政编制单位:松河东井(福来)编制时间:2016年5月20日贵州松河煤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井(福来井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我县“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安全生产保障,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16]6号)和《中共盘县委员会办公室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盘党办发[2016]69号)的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到2016年底,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五级五覆盖”全面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执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形式
二、组织机构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井区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第1页共6页长:黄初升(矿长)副组长:王双印(安全副矿长兼常务副矿长)、杨光佐(生产副矿长)、黎锋(总工程师)、苏孝华(机电副矿长)成员
王开政(副总工程师)、熊柱关(一通三防副矿长)、包继坤(跟班副矿长)、王明孝(跟班副矿长)、王光芒(跟班副矿长)、顾绍志(机电队长)、孙再汝(机电副队长)、杜安富(运输队长)、李方合(调度室主任)、王明魁(防突队长)及各施工队伍班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长办公室兼安全副矿长办公室,安全副矿长王双印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