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河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臵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XX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臵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
具体包括:(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般药品安全事故
指药品安全事故在我县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较大药品安全事故
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第1页共6页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县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