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五篇溪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2012年3月5日初拟】六、评定标准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一级指标1、2项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3、4、5、6项采用a、b、c、d等级评定
(一)评定标准说明1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
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14项
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2、3、5、6、10、11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交流与合作: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
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4项
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根据国家有关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对一级指标中的3、第1页共4页4、5、6项指标评定要素作如下规定:(1)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
(2)运动与健康分为生活习惯、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
(3)审美与表现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
(4)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奖状”“证书”“获奖名单”“星级证书“】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被评定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