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方案XX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XX省安委会关于印发XX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2012"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2
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1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3
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5
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6
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7
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第1页共4页8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9
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10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11
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烟花爆竹行业
无证、许可证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