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1、培训任务
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
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
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
2004年度
三、培训计划1、培训对象
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
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
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3、培训时间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
4、培训任务
2004年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
全省确定阳光第1页共4页工程项目示XX县区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
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2004年XX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