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人才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有效维护担保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担保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XX省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闽中介治[xx]1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全省担保机构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重点(一)对担保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
重点检查担保机构注册资金的实际运作状态,依法查处担保机构出资人抽逃注册资金、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
(二)对担保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审查
具体检查担保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担保业务时是否有下列不当行为:1、利用媒体或者其他方式夸大、虚假宣传,误导当事人;2、故意诋毁、贬损其他担保机构、担保从业人员的声誉;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4、干扰其他担保机构正常的担保业务;5、给付或者承诺给付回扣或者其他利益;6、采用不正当方式垄断担保业务;7、串通担保当事人或金融机构,提供虚假担保;8、未经批准,擅自跨地区、超范围经营担保业务
重点对担保机构是否与企业勾结串通、联合骗贷,是否违规从事非担保信用业务或以担保业务为由违规进行各种资金运作等事项进行检查
(三)对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进行审查
重点检查担保机构是否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保证资金的充分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和责任准备金,确保准备金充足有效;单笔贷款额度是否符合最高贷款额第1页共4页度限制;是否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等
(四)对担保机构与主管部门的脱钩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政策性担保机构是否独立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运作,有无违规操作行为
二、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6月至7月中旬)召开各设区市担保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贯彻《XX省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