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要求1
全面摸清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三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确保其安全完整、合理利用和稳定增值
建立镇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本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展开
严格按照省、-1-市、县统一工作时间要求,统一清产核资报表格式,统一清产核资管理软件
自2012年3月开始,确保2012年8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对象、范围和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对象是
全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范围是:属于上述对象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资产;第1页共5页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地、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资源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清查核实“三资”
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