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中国大学排名机构评价指标体系一、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中国大学排行榜评价指标体系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以下简称“评估所”)从2000年底开始研究、筹备学科评估工作,即通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全国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各个一级学科的整体水平进行排名
2001年3月起草了《学科评估方案(讨论稿)》,通讯咨询了近300名各学科专家的意见,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于2001年7月在秦皇岛、10月在贵阳两次召开专家会议,邀请了部分高校的研究生院院长、学位办主任、部分学科专家研究探讨
专家们一致认为:学科评估是不同学校同一学科之间的比较,可比性强,将是今后评估的发展方向
专家们就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学科评估的方案
评估所于2002年4月20日启动了学科评估试点工作
2002年9月,试点工作基本结束,评估结果发布在《中国研究生》等媒体上,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实践证明,学科评估试点工作是成功的
评估的方法是科学合理的,各学科排名是客观、公正的,基本上反映出了各学科整体水平高低的实际情况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评估所于2003年7月开展了第二次学科评估工作
第二次学科评估工作于2003年12月结束
评估所今后将周期性地进行此项工作
经过深入研究与讨论,综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学科评估的周期暂定为3年,即每3年对现有一级学科(除军事学门类外)进行一轮评估
每次评估完成后,将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对指标体系、评估技术等进行修改
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评估方案,使评估更加公正、科学
学科评估的目的及原则1
促进学科建设,推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与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增强我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国际竞争力;2
宣传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成果,扩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