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经2009年第30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一、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的要求,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经费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在校学生在科研领域的自主创新活动和学校参与国家项目竞争前的培育,围绕项目培育和人才培养,鼓励学科交叉,逐步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科研管理体制及创新文化,提升学校的科研创新能力
二、组织领导第三条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和资助项目的审定批准
第四条成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组,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科研院、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
科研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项目设置第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暂按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科研团队培育项目、新兴交叉领域研究项目、科研基地发展专项、高教发展改革研究专项等6类进行资助
第六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一般资助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独立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
第七条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创新性科学研究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等
第八条科研团队培育项目,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重点第1页共4页资助符合国家重大需求或基于科学技术前沿的学科交叉团队开展研究,以项目为纽带促进团队、学科交叉和条件能力建设
第九条新兴交叉领域研究项目,主要资助现有科研计划覆盖不到、但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