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推直选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方案xx市xx区差额公推直选xx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在我区xx镇开展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差额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为确保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探索、改进和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上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试点乡镇及职位1
公推直选职位
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6名(含拟任武装部长的党委委员1名)
第1页共5页四、报名资格条件报名人选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
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组织人事关系隶属xx区,具有行政编制的在职在编人员;2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
近三年年度考核获称职以上等次;4
党委书记、副书记报名人选为现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