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坝小学防汛抗旱工作预案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二○一○年七月1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编制目的为完善防汛抗旱防风减灾体系,增强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珠江防总)指导、协助流域防汛抗旱防风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抗旱防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规程》、《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等文件,编制此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珠江水旱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水旱风灾害包括:暴雨、洪水、台风、暴潮、干旱等灾害和由此2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4、组织体系珠江防总由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江委)组成,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指挥长单位,其他为成员单位
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珠江防总办)设在珠江委
珠江防总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的领导下,行使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的职能,部署指挥防汛抗旱防风工作
5、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
1按水旱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可控性,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对因洪水、干旱、台风导致第1页共7页险情或灾害的,根据险情或灾害的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期间,珠江防总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3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应急响应期间,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协调、指导地方防汛抗旱防风工作,并监督防汛抗旱预案(方案)的执行
4应急响应期间,各省(自治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