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有效地发挥科研在党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党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党校科研质量和水平,鼓励科研创新,大力推动学科建设,积极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区委区府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指导思想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理论基础,鼓励科研创新,积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
2、坚持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形成实事求是、勤奋钻研的良好校园学术环境,活跃科研气氛
3、密切联系实际,围绕本区“三重”工作,集中力量开展重点课题的调研,为本区建设提供决策咨询
4、加强对科研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质量,发现、总结并改进研究过程中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
5、本办法包括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科研成果奖励管理规定、论文分级分类标准(附件)
二、课题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一)课题类别1、国家级课题
国务院及其部委、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发布的人文学科科研项目
2、省市级课题
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市委党校、市社会科学院等部门发布的人文学科科研项目
3、区级重点课题
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布的重点课题项目
4、区级一般课题
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发布的一般课题项目
5、校级重点课题
本校围绕全区“三重”工作发布的重点课题
6、校级一般课题
本校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发布的一般课题
第1页共5页(二)课题申请与评审1、区级以上课题申请人根据各级别课题申请程序,按相关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交由本校调研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申请
2、校级课题填写本校《课题申请表》,交由调研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由校委会最终决定课题立项与否
3、课题申请人申请课题立项成功后,应签订《课题协议书》,其中一份交由调研室保存,课题负责人定期向调研室汇报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