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金评选程序及材料整理要求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国家助学金评选采取量化的方式,具体执行条件如下:助学金评选总分=家庭困难程度分(40)+成绩折算分(30)+课堂考勤分(20)+寝室卫生、违纪分(10)具体操作如下:1、家庭困难程度分:由班级未参评学生干部、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按照家庭困难程度进行评议,家庭最困难的学生得最高分,最不困难学生得最低分(比如班级有40人申请,则家庭最困难学生得40分,最不困难学生得1分;);总分取评议小组对该生的平均分;2、成绩折算分:由班主任计算该生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绩点,按照课程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成绩最高者得最高分,成绩最低者得最低分;3、课堂考勤分:班主任在评选助学金以前,自行组织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课堂考勤,考勤次数不少于10次,可以增加考勤次数,每次2分,总分20分;4、寝室卫生、违纪分。班主任在评选助学金以前,自行组织深入学生寝室检查寝室卫生情况布少于5次,检查符合宿管中心要求(80分合格),每次2分,总分10分,寝室出现违纪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国家助学金提供材料要求报送时间。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学生工作部。1、学院需提供材料1)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纸质材料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发电子文档;2)公示照片;3)《2011—2012学年度XX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按照附件7格式制作填写)纸质材料请学院分管学生第1页共2页工作的书记(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发电子文档;4.)《2011—2012学年度XX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按照附件8格式制作填写)纸质材料请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发电子文档;2、申请学生材料整理顺序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提交,但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评议小组组长签字上面要注明什么时间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承诺书;学生工作部2011年10月11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