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煤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最新,操作性强)报告神宁办〔2012〕65号关于印发《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原煤生产(基建)单位:现将新修订的《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1第六条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完善各级干部和部门“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操作行为,保证“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矿井每年应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和资金计划
每月应根据生产情况制定作业计划,并有月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矿井每月至少由分管通风的领导组织一次矿井通风隐患排查并召开通风例会,认真总结当月“一通三防”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第九条建立请示、汇报制度
矿井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如矿井主扇停运、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瓦斯超限、发生自然发火或出现一氧化碳严重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每月重点管理区状况,各种月、季报表,工作总结,应在下月5日前上报
其它上级临时布置的各种文字材料应在指定时间完成并上报
第十条各矿井应当认真组织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第1页共14页和实施工作
计划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于每年十一月底前报集团公司批准,报集团技术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和调度中心备案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充分结合矿井采掘接续计划以及年度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编制,内容要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并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3格式规范
规定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矿井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报集团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住矿安全监察处现场监督方案、措施的执行,反风演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反风演习报告报集团技术主管部门
矿井反风设施每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