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人员工作质量、工作作风考核制度安监人员考核细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有效增强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安监人员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安监人员岗位责任,严格现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具体内容如下:一、安监人员主要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2、严格执行生产现场跟班制度,坚持8小时跟班,班后认真及时填写安全监督员现场跟班工作日志;3、严格执行生产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的现场重点及时传递到下一个班次;4、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现场检查,及时查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5、对照公司《“三违”管理处罚细则》要求积极开展抓“三违”、查隐患工作,每个安监人员一个月抓“三违”人次不得少于3人,查隐患不得少于5处
6、检查各系统及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作业状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责令人员进行整改,危及人员安全时,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安全科;7、对上级部门、公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的隐患和问题按制定的整改标准进行复查,跟踪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监人员记分考核1、实行绩效工资100分制考核(最后得分除以100乘以绩效工资为实得绩效工资),按下列方式进行记分
(1)安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0分:①未完成抓“三违”、查隐患任务的;第1页共3页②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事故的
(2)安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5分:①无故空岗、脱岗的;②酒后上岗的;③班中睡觉的;(3)安监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①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行为未进行制止纠正的;②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未及时制止的;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