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附件:江苏省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掘施工企业,是指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承包资源开采、井巷掘进、工程建设,以及在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活动中承包坑探、巷探工程(以下统称“采掘工程”)的企业或单位。采掘工程不包括道路、水利、城乡建设等建设项目中的土石方工程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采掘工程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第五条采掘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第六条采掘施工企业承包采掘工程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矿山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采掘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单位,不得承包采掘工程。第七条采掘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掘施工企业承包采掘工程时,应当任命项目负责人,配备项目专职安全员。采掘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第八条采掘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第3页共13页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3页采掘施工企业实施采掘工程时,工程双方应根据采掘工程情况,制订相应的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第九条采掘施工企业应当配备与矿山开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采矿、地质、机电、水文、测量等)和相应的施工技术装备。第十条采掘施工企业必须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工伤保险费或办理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第十一条采掘工程发包单位在发包采掘工程时,应当对拟承包采掘工程的企业单位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装备状况等从事采掘工程的能力进行审查,并与承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采掘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采掘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对采掘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采掘工程发包单位不得将采掘工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单位。第4页共13页第3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3页采掘施工企业不得将所承包的采掘工程转包给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第十二条采掘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和要求,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苏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意见(暂行)》和《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公开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第十三条采掘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放松安全生产管理,并且每年年底前必须书面向省局和相关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当年安全生产情况。第十四条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