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0页西南分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目的和依据1.1.1为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中建股份“中国建筑,品质重于泰山;过程精品,服务跨越五洲”的质量方针,全面提高分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实现质量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分公司精品名牌战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1.2本实施细则依据《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建二通〔2014〕446号)、《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建二通〔2015〕106号)、《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编制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2016版)》(建二通〔2017〕13号)编制。1.2适用范围1.2.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1.2.2本实施细则是分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及各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各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准则。1.2.3各项目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实施细则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等。但当本实施细则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1.3管理原则1.3.1贯彻局的管理方针是:以人为本,诚信守法,预防为主,不断进取,营造绿色安全环境,提供满意建造服务。1.3.2各项目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1.3.3各项目应积极运用住建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1.4术语定义1.4.1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分公司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第2页共40页第1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办法构成的体系。1.4.2质量保证体系——由分公司、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办法等构成的体系。1.4.3质量监督体系——由分公司、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办法等构成的体系。1.4.4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1.4.5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1.4.6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及复核工作的人员。1.4.7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1.4.8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1.4.9巡视查验点——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项目质量部门在工序实施过程中按一定比例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方案及规范标准施工的情况时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1.4.10资料见证点-R点——即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在某个见证点之前需提供有关检查记录、试验记录或报告给项目质量部,项目质量部对见证资料审核合格后还要报监理及业主代表(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审核,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1.4.11现场见证点-W点——即项目责任工程师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质量部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如见证人员因故不能到场,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事后见证人员应对责任工程师提供的见证文件进行审查确认。1.4.12停工待检点-H点——即项目责任工程师在进行到该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施工的时间,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查验收(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在通过验收合格之前必须停工等待,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1.4.13旁站点-S点——针对工程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而设置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应形成旁站监控记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