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存在的各种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只有从这种一般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出发,才能成功地选择正确的方向
本文拟从对企业制度的总体概括和认识开始,把我国企业改革置于这种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之中进行考察
一、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选择党的十四大确立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后,围绕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主题展开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更加深入了
首先是针对中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过去几年股份制试验的经验教训所作的阐述
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大多数观点认为其与现代公司制度是含义相同的
也就是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把现有的企业形式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针对前一时期企业实行承包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企业与国家利益目标不一致,对国有企业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进行了讨论
问题常常被归结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不明确
一般的解释是,尽管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资产产权,但国家却是不明确的概念,最终又要依赖于各级政府,后者或者说地方和部门都直接管企业,同时又处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之外,结果是既因信息缺乏问题管不好,又无法避免行政干预,还会使企业资产流失
所以,讨论中涉及的所谓产权不清晰问题,实际上是对政企不分和委托—代理关系中经营权背离所有权等问题的一种概括,其中核心是通过何种制度安排使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达到激励相容,或所有者通过何种机制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的监督
第三,人们普遍观察到,对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无论是企业承包制还是股份制的试验,都使国家在第1页共11页拥有企业经营信息方面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内部信息的拥有者即企业经营者却与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