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五中学考勤管理制度为严肃校纪,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管理,培育优良的校风,规范工作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1、请假制度
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和药费收据)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和药费收据),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
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请假2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超过一个月的,须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和药费收据)由学校签署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
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3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第一胎24岁)的,150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4、长期病假:(1)男年龄55周岁以上,女年龄52岁周岁以上,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校委会批准后,可准予长期病假,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10%
(2)男年龄在50-55周岁,女年龄在47-52周岁,确因身第1页共5页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和药费收据,每月扣发实发工资的20%
(3)男年龄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