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规章制度有效性的探讨张先生与女友是某电信公司的业务骨干,工作出色,深受上司的赞赏
两人谈恋爱多年,感情稳定,决定年底结婚
当两人邀请总经理出席婚宴时却被告知公司内部有规定“公司同事间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有一人要辞职”
结果张先生选择了结婚,公司也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与张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张先生不解也不服,每个公民都有婚姻自由,结婚不影响两人的工作,也不影响企业的发展,单位同事之间不可以结婚的规定是毫无道理的
于是,张先生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审理,张先生胜诉,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这是有关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合法的纠纷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管理运作,企业都会制定各种各样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实现劳动过程的自治规范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关于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根据《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
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其他相关的制度,例如员工招聘制度、考核标准、晋升条件,等等
那么企业应如何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一、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四个要件1
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在实践中,我国不少企业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例如:员工入职要交500元保证金,待劳动合同终止时予以退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平时支付工资的80%,余额在年终结清;员工提出辞职,应交纳岗前培训的培训费,按月工资的30%计算,等等,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开篇案例中电信公司败诉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制定的规第1页共34页章制度不符合法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