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大学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耐用品的范围:㈠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含500元),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物资设备;㈡单价100——200元,民用性较强的物品,如;照相机、电风扇、取暖器、收录机、钟表、计算器等
第三条低值耐用品的验收㈠无论来自何种渠道或用何种经费购置(包括外单位捐赠)的符合第二条标准的物品,其产权属于学校,均须持使用单位领导和物资管理人签字的购物发票,到校产设备管理处登记,凭校产设备管理处打印的《西南财经大学低值耐用品验收单》到财务部门报帐
㈡学校集中采购的物品,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办理入产手续
第四条低值耐用品实行归口管理
校产设备管理处和使用部门都应建立低值耐用品明细帐,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一致
各单位在每年年底填报本单位《低值耐用品增减异动报表》报校产设备管理处
第五条低值耐用品的调拨和处理㈠校内部门之间调拨由调出单位填写《西南财经大学低值耐用品调拨单》,经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转帐手续
㈡职工校内调动,由其保管和使用的低值耐用品经原单位同意带入新单位的,须及时到校产设备管理处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调离学校或离、退休的教职工在离岗前必须认真办理好交接手续,方能离岗
㈢低值耐用品的报废、报损、调出校外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理
各部门需报废、报损的低值耐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物资报废申请表》,报校产设备管理处批准第1页共2页后,由校产设备管理处对低值耐用品帐进行核减
㈣报废的低值耐用品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处理,其变卖的收入上交学校
㈤校内机构变动,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校产设备管理处及时进行低值耐用品帐和物的调整
㈥以投资形式转入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