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证券产品的特性、信息经济学、有效市场假说等角度对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现存的问题,如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不严肃性、滞后性、虚假性、不充分性等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可从企业制度、证券监管体制、法律制度、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
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强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是现代证券市场的基石
根据信息供给的不同,影响股市运作的信息可分为以下四类:政府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研究部门及新闻媒介披露的信息
其中,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影响较大、存在问题较多,因此本文将以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证券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一)证券产品的特性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会成为证券市场制度的核心,是由证券产品的以下特殊性所决定的
(1)价值预期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与其未来的状况有关;(2)价值不确定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与人们的预期不一致,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3)外部性,即证券市场具有公众参与性,证券价格对各方面信息反映非常灵敏,同时证券指数的变化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会产生直接的影响;(4)信息决定性,即消费者完全是按照证券产品所散发出来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
由证券产品的以上特性可知,其交易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信息决定产品,而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决策的不断调整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