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经年月日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股份公司转机建制的步伐,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规范股份公司各项工程的管理行为,把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股份公司经济快速发展和全面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里,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需要达到预定的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
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工程项目实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在股份公司范围,不论是股份公司招揽还是分公司招揽的项目工程,均按此办法实施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体制第四条项目经理部是实施项目管理的临时组织机构,不是常设的建制单位,项目工程竣工标志着其使命已经完成,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即行解体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设经理1人,副经理1~2人,总工程师1人,总工程师可以由副经理兼任,财务负责1人
项目的党群组织按上级规定,根据工程规模酌情设置机构,配备人员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从实际出发,按照精干高效、统一、务实的原则设立若干个职能部门并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项目经理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在组织考察基础上从取得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中选拔,由总经理聘任;副经理等人由项目经理负责提名,经总经理批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由项目经理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对项目工程全面负责,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党群组织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立足实效的方式,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
教育和带动党员、职工群众齐心协力,实现项目目标
第九条项目经理在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听取多方意见,召集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项目经理应按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和议事制度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的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项目在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