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西部地区地市财政局长培训班教学资料上海市财政税务干部教育中心2008
1第1页共7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干教[2008]59号关于举办西部地区地市财政局长培训班的通知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湖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财政干部整体素质和财政管理水平,按照《2008年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决定,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在上海举办西部地区地市财政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一)专题讲座1.国内政治经济形势;2.开放经济下金融热点透视;3.当前财政形势与政策展望;第2页共79页第1页共7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9页4.公共财政与和谐社会建设;5.财政与地方经济发展;6.部门预算改革;7.政府绩效管理;8.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9.创新思维;10.沟通的科学与艺术
(二)交流研讨为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本期培训班计划安排交流讨论
讨论主题是: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
(三)实地考察考察上海周边的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情况
二、培训对象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财政局长各4人,湖南省湘西州、湖北省恩施州财政局长各1人
三、培训时间2008年9月1日至11日,计11天,8月31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上海市财政税务干部教育中心(宝山区共康路51号)
五、培训经费第3页共79页第2页共7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9页培训经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核拨
六、其它事项(一)培训班结束前,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