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信息采集录入措施**市根据省和XX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抓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在户籍管理工作中做好流动党员信息录入
要求各公安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登记和办理暂住证时,在暂住人口信息系统中增添“政治面貌”项目后及时录入
**市各党组织和派出所按照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求,严把“三关”,努力做到对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
首先是严把信息录入前“初审关”,对原始采集项目不全面,填写不规范的,重新修改填写;其次是严把信息录入后“复审关”,对存在的明显逻辑性错误当场改正;最后是严把信息修改后“确认关”,打印出反馈确认表,由党员本人、单位负责人和组织负责人见面签字确认;对个别无法查证的人员信息,在适当范围内通过公示进行最终确认
采取“三级联动”和联系流出流入地的方式做好流动党员信息录入
**市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市、乡镇(街道)、村(居)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构三级平台,从加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需要出发,关心流动党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及时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做到“六个掌握”,即:掌握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流动时间、流动地点、就业状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缴纳党费等情况,并根据流动党员变动及时予以更新,同时与公安机关核对、沟通
对于在流动党员信息采集中发现尚未取得《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工作人员及时提醒他们到流出地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现住地进行登记
同时,主动与流出、流入地党组织和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帮助他们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在流入地参加组织生活,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流动党员更好地融入本地的生活
成立流动党员支部对未择业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信息及时录入
针对未择业大中专毕业生党员流动性大、管理比较难的实际,成立了“中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流动党员支部委第1页共2页员会”
将未择业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