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党政主要领导2010年教育工作督导考核自查自评报告根据《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黔南州教育局、黔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我州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履行2010年度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的通知》(黔南教督发[2011]3号)精神,我县严格对照考核标准,组织对黔南州委常委、副州长、原县委书记杨永英、县长陈治松2010年督导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全县教育基本情况我县现有7镇10乡,148个村,5个居委会,1634个村民组,总人口25.7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6.94%,现有学校126所(其中中心完小14所,村级完小81所,教学点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独立中学12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中小学教职工2224人(其中小学1329人,初中704人,高中167人);中小学在校学生40685人,其中:小学23514人、初中14327人、高中2844人;幼儿园14所,在园(班)儿童6154人。二、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我县党政主要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教育工作纳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研究教育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全县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1、把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做到“为官一任、兴教一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教育工作做到“五优先”。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安排教育,外援对口帮扶资金、捐赠设施设备优先安排教育;二是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证教育;三是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事业单位招考人员优先安排教育,土地征拔优先考虑教育;四是研究工作优先研究教育;五是深入基层调研工作优先调研教育。2、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县委、县政府把教育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工作考核的内容,确保教育工作整体推进。一是将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教育工作汇报,重点研究了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教育资源配置、教育体制改革、招生工作、教育编制以及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育奖励机制的建立、加快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等问题;二是县委、县政府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民族中学异地改造建设、对边远乡镇中小学实行中餐补助等列入2010年实施的“十件实事”;三是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教育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教育工作纳入县、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教育目标责任书,实行县领导、县直部门定点挂乡包校联系责任制。四是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一年来,县委书记、县长经常深入乡村学校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及时解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县到乡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教育部门主要抓、职能部门协作抓和全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教育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是广大群众的愿望,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县委、政府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办好每一所学校。一是加大投入,优先改善边远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条件,让边远学校教师工作安心,学生学习家长放心;二是广泛开展城乡教师支教活动,促进校际间的相互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三是实行县城及周边学校增补教师“凡进必考”制度,对新招聘的教师,优先安排到边远缺编学校任教,增强薄弱学校活力;四是加强对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加强教学督导和质量监测,逐步缩小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五是端正办学思想,强化学校管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切实开展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推进学校管理。(三)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治校、依法监督的重要措施,为确保各项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加大教育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