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用实际行动切实把“责”担起来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其目的是充分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切实唤醒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
笔者认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在思想层面上,深刻理解责任的重要,辨明权责的关系;从实际行动上,全面落实责任和担当,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用责任的落实,以担当的到位,促使党的建设不断向好,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
从心底辨明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保持头脑清醒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1700余字,却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众所周知,我们党组织之所以呈现软弱涣散,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之所以发挥失常,皆因担责的弱化、责任的缺失
《条例》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确定7种问责方式,明确了“终身问责”的时限,就是要让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清醒认识到责任的重要性,从灵魂深处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握好权力、责任、担当的关系,把责任置于权力之前,把义务摆在权利之上,努力做到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观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条例》学习到位、理解到位、贯彻执行到位,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以行动落实肩负的责任和担当,做到履职尽责
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则必追究
要永葆向上精神、永怀赤子之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就必须落实在担当的作为上
作壁上观,不如挺身担当;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只有心系使命、扛起责任,时刻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才能用实实在在的担当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彻底扭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