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学分制管理办法机关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机关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部机关“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要求,以全面实施集体学习制度、“痕迹”管理自学制度、深入基层研学制度、年终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和考学制度等五项制度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特制定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学分制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项目及学分设定部机关干部学分制考核分为基本分和奖励分两大部分,总分120分
其中:基本学分100分,主要考核参加党组织集中学习、平时个人学习、机关大会交流、指定书目学习、撰写各类文稿、发表理论文章、业务考试考核等情况
奖励学分20分,主要指理论文章发表及获奖等方面所得的加分
基本学分1、党组织集中学习
主要考核参加本单位机关各类集中学习情况
机关干部参加机关党总支组织的集中学习,每次登记2学分,满勤计12学分;参加各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每次登记1学分,满勤计3学分
2、平时个人自学
主要考核自学理论书目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设置个人年度学习计划、撰写个人学习笔记及年度述学报告,共计15学分,每缺一项扣5学分,扣完为止
3、机关大会交流
主要考核参加部机关大会和党支部大会心得交流学习情况
在部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学习心得交流,计6学分;在各党支部大会上进行学习交流,一次计3学分,最高计9学分
4、指定书目学习:以部机关当年指定的学习书籍、学习资第1页共4页料为考核依据,采取痕迹管理方式评分
每人每年最低阅读册数为6册,眉批、标注的书籍每超过6本,计5分,最多计15分
每少1本扣2分
5、撰写各类文稿
主要考核干部动手写稿情况
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信息稿件、理论文章等,一篇计2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