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赴中国评估出口欧盟的渔业与水产品生产的公共卫生条件的报告(2005年2月25日至3月7日)1
介绍1在中国的任务是从2005年的2月25日至3月7日进行的
检查小组由食品和兽医办公室(FVO)的四位检察员组成
这一任务作为FVO有计划的任务程序的一部分,1
1任务背景2已在委员会决议2000/86/EC中制定了关于控制从中国进口的水产品的特殊条件
此次是根据1999年执行的检查任务而确定的,该检查报告(XXIV/1072/99MRFinal)已在http://europa
int/comm/food/fvo/index_en
htm中发布
按照修订的委员会决议2000/86/EC,允许从中国的306个加工厂,171艘冷藏船和11艘加工船进口水产品
这些进口产品是除双壳贝类以外的水产品
对于出口的水产品,要求按照委员会决议2002/994/EC检测抗生素残留
2003年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收到了关于从中国进口产品的通报总共23个,2004年是14个
通报中涵盖了一系列的问题(谷氨酸、重金属、标识、微生物、抗生素—特别是硝基呋喃和氯霉素、保藏和一次非法进口)
进口水产品的授权还包括,产品要求来自于符合某些条件的水域
然而对于这些产品,每年必须由中国政府提出一份残留监控计划并被委员会所承认
委员会决议2004/423/EC已承认中国的水产品残留监控计划
2水产品工业结构中国存在一个很大的进口、消费及出口的水产品产业
中国产品的主要市场是日本、美国、欧盟、以及其他的亚洲国家如:韩国、台湾、泰国和新加坡
欧盟占中国出口量的10%,主要是海水品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所提供的数据:2004年出口欧盟的水产品(冻鱼、虾、小龙虾等)增长了大约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