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1—发展规划二〇〇六年四月—2——3—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然存在,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2005年7月6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强调了近期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并要求编制《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将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明确指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国务院印发的—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对我国未来15年科学和技术发展作了全面规划与部署,提出了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取得突破,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支撑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编制了《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中所指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涉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