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工作性质和特点一、旧题新做缘何来quot;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quot;是个旧题。自秘书学诞生以来,接连问世的论著几乎都要论及,相关的单篇论文亦屡见不鲜。但时至今日,旧题缘何新做呢。首先,是quot;性质quot;同quot;特点quot;两个概念重叠混淆,它们的关系没有作出科学的阐释。再者,quot;性质、特点quot;与quot;作用quot;相关的提法,也有重叠之感。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何在呢。1.用日常概念或直观感性经验来代替科学的理论概念。2.从秘书部门的单项任务去相应地提出单个的quot;性quot;。这是一种就事论事的思想方法,缺乏必要的概括和抽象,其结果,秘书工作的quot;性quot;自然很多了。3.对性质、特点的联系和区别及其相互关系缺乏科学的理解,甚至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现象。这里有两个问题,其一,是性质决定特点,还是特点决定性质。其二,quot;承办事务quot;是秘书工作的基本性质吗。4.作者的主观随意性,移植管理科学的有关概念,缺乏必要的正确的阐释。二、旧题新做的基本依据1.考察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要以行政组织法为指导。2.从国家行政机关的系统性宏观地考察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3.要把日常观念或直观经验概念提炼上升为科学的理论概念。三、旧题新做之我见秘书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作用属于秘书学的基本概念,而基本概念正是奠定概念体系的理论基础。本质和特点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本质概括了事物特点的主要方面,而特点是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表现。是第1页共2页本质决定特点而不是特点决定本质,对于秘书工作的特点,我以为提以下四个就可以了:1.政策性。2.综合性。3.服务性。4.机要性。上述四个主要特点,都是从辅助性那个quot;主要的东西quot;派生出来,既与quot;本质quot;相通,又是某一方面的本质反映。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