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前教育培训制度和普通员工培训实施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本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所举办的职前教育培训,有关事项,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条职前教育培训的宗旨是:通过向新进人员介绍公司的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了解、熟悉公司的一般情况,从而适应公司的各种环境,胜任所从事的新工作
第三条职前教育培训的内容:1
公司的历史;2
公司组织结构;3
公司的业务工作;4
公司的管理规则;5
业务知识、业务工作介绍
第四条新进人员的职前教育培训期间为七至十天,双周一次,具体时间另定
第五条人事部门应事先拟定好教育培训计划表教育培训进展记录表和工和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教育培训阶段第六条凡本公司新进人员,其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七条公司总部的教育培训的重点是:1
公司的状况;2
参观公司各部门;3
熟悉公司的产品;4
如何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5
了解市场上的其他公司的相同产品的生产、开发;6
基本知识、素养的获得
第八条教育培训负责人应将有关受培训人员有关的长处、缺点等材料提供给以后的技术训练和实地训练负责人,以供参考
第九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获得,其要点如下:1
每天的例行作业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2
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3
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十二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试着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
指导人在一旁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告诉其优缺点及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三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一律发给相应奖金,使它们精益求精,熟练、圆满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
第十四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运用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高效予以实施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