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业中的性别平等”节选对性别意识主流化的一些建议一本给管理者和战略家的点子书支持性别意识主流化前言“支持性别意识主流化”是瑞典政府下属的一个调查委员会,成立两年以来致力于提供性别意识主流化的相关信息,制定将性别意识主流化纳入中央一级政府行为的实用方法和模式。委员会还负责培训中央政府工作人员。很多政府部门努力提供可使女性和男性同等受益的服务,这些政府部门与委员会都有过合作。性别意识主流化工作是公共部门面临的最重要的挑战之一,是一项具突破性工作。希望看完本书,准备为男女提供同等服务和已经开始提供并希服务改进的公务服务业人员能有所启发。以下概括了我们在此领域的经验与结论以及我们合作者的看法和观点。我们还出版了《性别意识主流化指南》作为本书的方法补充。指南包括实现性别意识主流化的实践方法、工作模式以及具体阐述。此外,我们出版了本书的选刊,面向管理层人群。我们已向政府提交了建议报告。(SOU2007:15).斯德哥尔摩,2007年3月安·鲍曼支持性别意识主流化委员会主席新方法出版此书意在说明性别意识主流化是怎样改进公共机构行为的。作为一种方法,性别意识主流化可以保证结果,并为合法、民主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业——为女性和男性服务,铺路垫石。在瑞典,性别平等政策已达成了广泛共识,大众普遍认为中央政府行为要有性别平等意识。这一任务在很多政策条文、行动计划和行动指南指示中都有规定,而且不仅限于一般的性别平等问题:女性和男性在工作中应拥有同等机会,不应有同工不同薪,一个组织中的各级都应既有男性,也有女性。这些有关职员政策,在《机会平等法》中均有规定。这里的目的是使性别意识主流化融入到核心行为,这一点完全不同。性别意识主流化是实现两性平等的一项战略,即在一切决定与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均采取性别平等视角。目的是保证提供的服务平等地、同等质量地惠及女性和男性。擦亮眼睛分析这种分析法意味着要睁大眼睛分析情况。怎样操作呢?我们行为的过程中是否忽视了一些问题和需求?我们的决议是否对男女影响不同?如果不考虑这些问题,永远也找不到答案。比如政府监督社会服务业的工作。是不是只有男性得到了培训和职位,而女性仅仅得到了仅仅几小时的咨询和提供给弱者的养老金?是否在考虑男性需求的同时也考虑了女性?是否考虑了女性和男性都能从我们提供的服务中受益?我们在制订发展规划、计划道路、建造救生艇、制定紧急情况预案等时是否将女性和男性的需求都解决了?与此相关的问题数不胜数,一般也因各机构所在的领域不同而各不相同。但这些问题都应被提出来。问题的答案能揭示不平衡和不平等状况,而这一点以前从没有人意识到。要点性别意识主流化要取得成功,需要在部门领导、性别平等战略家和职员中掌握一些问题。这项工作并不简单。一般来讲,如果我们彬彬有礼与公民、消费者和用户打交道,我们希望自己是很快可以判断出需要做什么。但性别平等是对传统观念、个人价值和组织中固有的权力阶层的挑战。所以,认真准备为上策。您需要性别问题技巧——对社会男女基本情况的了解,知道社会的价值观决定女性和男性对生活中哪些是“正常”、哪些是“想要”的理解,明白为什么改变很困难。您也需要了解和掌握怎样使一个组织采用性别意识主流化的工作方法,比如如何分析该组织现状,怎样改进。稍后,我们将在本书中简要描述我们委员会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希望此书能对您有所启发并加入到我们中来,希望您亦能从其他管理者和性别平等战略家在自身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建议中受益,也希望此书能为您今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进一步工作打下一定的知识基础。政府性别平等政策1980年通过了《机会平等法》,同年,成立了机会平等监察官办公室,与工作领域的性别歧视作斗争。1984年,第一项性别意识主流化战略被采用,规定所有政策必须采用性别平等视角,以便在对女性和男性的涵义基础上对一切决议进行分析。国际性别意识主流化化的突破是在1995年。这一年,大多数联合国成员国将性别意识主流优化纳入其战略。第二年,欧盟也采取了此战略。在瑞典,男女平等政策的整体目标是保证妇女和男性享有同等塑造社会...